大 (略) 新建项目设计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大 (略) 新建项目设计”公开招标项目答疑补遗发布。本答疑补遗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一、答疑
问题一
本项目商务部分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与项目负责人职称无关,是否能取消?
回答:详见补遗。
问题二
是否有业主代表?
回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二、补遗
1、招标文件P46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中
“2.商务部分30 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9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9 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12分;3.投标报价50分”修改为“2.商务部分29 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9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8 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12分;3.投标报价51分”。
2、删除招标文件P49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评分项。
3、招标文件P5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或暂定设计费报价)中“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4(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最低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50分,最高投标总报价得45分,其他投标总报价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其他投标总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总报价得分=50-(50-45)×(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修改为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4(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最低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51分,最高投标总报价得46分,其他投标总报价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其他投标总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总报价得分=51-(51-46)×(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
特别提示:
1、请各投标人下载本次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CQCF格式)制作投标文件;
2、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大渡口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1月17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