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火田镇高田村村民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安装工程/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 ||
采购单位 | 云霄县火田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08:4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芗城 (略) 21号东湖大厦1207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黄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 | ||
采购单位 | 云霄县火田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云霄县火 (略) 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兴海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芗城 (略) 21号东湖大厦12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黄/0596-* |
项目概况
火田镇高田村村民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芗城 (略) 21号东湖大厦1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兴海湾漳州采购(2024)008号
项目名称:火田镇高田村村民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 计量 单位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火田镇高田村村民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 1.00 | *.41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否
环境标志产品:否
信息安全产品:否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 (略) 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谈判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全部工程由中/小/微型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芗城 (略) 21号东湖大厦1207室
方式:线下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云霄 (略) 9-50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云霄 (略) 9-5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受邀供应商名单:福建 (略) 、福建省 (略) 、 (略) 、福建 (略) 、 (略) (略) 和福建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霄县火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云霄县火 (略) 59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兴海湾 (略)
地 址: (略) 芗城 (略) 21号东湖大厦1207室
联系方式:小黄/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