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年产*套免漆门、1.*套烤漆门、*平方米木饰面、500套整木家居、1000平方米软包、硬包、2吨不锈钢加工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套免漆门、1.*套烤漆门、*平方米木饰面、500套整木家居、1000平方米软包、硬包、2吨不锈钢加工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湖 (略) 19-11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企业重新 (略) 清湖 (略) 19-11号, (略) (略) 的闲置厂房实施本次迁建项目,厂房建筑面积7574.635m2,在迁址的同时改善生产工艺,使用非溶剂型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提升生产能力,增加新产品。项目建成后将具有年产*套免漆门、1.*套烤漆门、*平方米木饰面、500套整木家居、1000平方米软包、硬包、2吨不锈钢型材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木加工粉尘经集尘管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涂胶车间密闭,收集的胶水废气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密闭喷漆间,水性漆废气经喷漆间负压引风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设置密闭喷漆间,PU漆废气经喷漆间负压引风收集后通过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外排;UV滚涂生产线固化设备为密闭结构(除进出口外),固化工序上方设有排气口,排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噪声防治需确保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加强管理,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