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略)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 (略) 生态环境厅机关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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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机关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三标段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略).00 |
报价方式: | 折扣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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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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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20.0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折扣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响应。 注:折扣为在分项限价基础上所有车型的统一折扣。 |
2 | 类似业绩 | 5.00 | 投标供应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得1分,满分5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相对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3 | 驾驶员配备情况 | 3.00 | 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5名及以上且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驾驶人员(60岁以下),提供驾驶员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的承诺函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及驾驶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驾驶证年限按初次申领驾驶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4 | 汽车维护 | 3.00 | 投标供应商按GB/T (略)-2016规范及原车使用说明书规定,定程(时)进行日常维护,并提供车辆维护管理制度的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车辆维护证明材料及车辆维护管理制度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5 | 车辆年限 | 4.00 |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车辆车龄为2年以内的得4分;车龄为2年-4年以内的得2分;车龄为4年-6年以内的得1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6 | 项目实施方案 | 24.00 |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时效保证措施): 1.项目实施计划安排。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内容科学合理、全面具体,切合项目实际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内容有缺失,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特点,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4分;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内容脱离本项目实际特点或不具备实际操作性的得2分;不提供项目实施计划安排的此项不得分。 2.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完善、具体,可操作性强,对整个服务流程精准把控的得6分;服务方案内容有缺失,服务安排不够合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得4分;服务方案内容片面,脱离项目实际情况,服务流程设计混乱的得2分;不提供服务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切合项目实际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片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4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脱离项目实际特点或不具备实际操作性的得2分;不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此项不得分。 4.时效保证措施。时效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全面可行、时效性有保障的得6分;时效保证措施内容片面、具有可行性、基本满足时效要求的得4分;时效保证措施时效性差或脱离项目实际特点的得2分。不提供时效保证措施的此项不得分。 |
7 | 服务团队方案 | 10.00 |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团队,项目服务团队应包括但不限于:(1)团队架构;(2)团队人员组成;(3)职责分工;(4)工作制度、服务规范;(5)工作效率保障措施等方面。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方案内容与项目特点相匹配,每有一项得1分,共5分;服务团队方案内容完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应,且重点突出,设置合理,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紧密并能有效提升服务质量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5分。未提供服务团队方案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的,不得分。 |
8 | 服务承诺 | 19.00 | 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相关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承诺: 1、(1)服务体系;(2)服务标准;(3)培训管理;(4)诚信经营;(5)人文关怀;(6)特色增值服务;(7)不临时更换司机承诺。 每提供1项服务承诺得1分,满分7分。未提供服务承诺或提供的服务承诺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的,不得分。 2、(1) (略) 罚措施;(2)服务响应时间时限;(3)保密方案;(4)服务质量承诺;(5)安全承诺;(6)车辆外观及内饰等服务承诺。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服务承诺内容与项目特点相匹配,每有一项得1分,共6分。 服务承诺内容完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应,且重点突出,设置合理,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紧密并能有效提升服务质量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6分。未提供服务承诺或提供的服务承诺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的,不得分。 |
9 | 突发事 (略) 理预案 | 12.00 |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制定针对突发事件 (略) 理预案,包括但不限于:(1)应急预案的执行原则;(2)应急预案的执行范围;(3)应急预案的执行内容;(4)应急响应时间;(5)紧急情况的预防措施;(6)不可抗力应对方案等内容。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 (略) 理预案与项目特点相匹配,每有一项得1分,共6分;突发事 (略) 理预案内容完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应,且重点突出,设置合理,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紧密并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6分。未提供突发事 (略) 理预案或提供的突发事 (略) 理预案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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