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A**
(略) (略) 的苏宿工业园区智慧信息产业园装修装饰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工程规模:投资估算*元。
1.3工 期:1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交付后38天内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结算审计后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85%;质量保修期满一年后(且结算审计完毕)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97%;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后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100%。
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税票(结算审计后38天内承包人即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结算价全额的有效增值税税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缓付款至收到税票为止。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装修装饰工程,详见技术条款。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是否编制技术标:否。
3.1投标报价(100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1.5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为9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1.5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具体评标办法及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 (略)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所用资质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则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站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查询结果时,评审时视为合格。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0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 (略) 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4.5.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具体情况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登录苏州宿迁工业 (略) (http://**) 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新点咨询电话:0527-*,客服热线:400-998-0000。
5. (略) 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苏州宿迁工业 (略) “通知公告-[办事指南]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09时30分。
6. (略) 上开标:需登录苏州宿迁工业 (略) (http://**)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苏州宿迁工业 (略)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苏州宿迁工业 (略)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A04 地 址:/
联系人:冒其慧 联系人:/
电 话:0527-*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E-mail:*@*ttp://**.cn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