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嫩 (略) 68%股权转让 | (略) | 29G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5/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6/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6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嫩 (略) | ||||||||||||||||||||||||||||||||||||||||||||||||||||||||||||
注册地(住所) |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地铁小区公寓办公楼1楼102室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苗振鹏 | ||||||||||||||||||||||||||||||||||||||||||||||||||||||||||||
成立时间 | 2017/06/30 | 注册资本(万元) | 50 | ||||||||||||||||||||||||||||||||||||||||||||||||||||||||||||
(略) 会信用代码/ (略) | *** MA19H1CGX6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服务;工程机械、房屋租赁服务;农产品、土特产、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粮油销售;物流配送;保洁服务;绿化养护;装卸服务;水暖安装;餐饮管理;家政服务;园林工程;建筑安装及维修上下水安装与维修;防水维修;管道焊接;钢结构工程;管道清掏;外墙保温工程;停车管理服务;清洁服务;道路施工及维修;门窗卫浴安装工程;弱电工程;监控系统设计与安装;小区智能化设备安装维修;安防门禁系统工程;照明工程;户外楼宇广告制作发布;消防设备安装工程;建材、五金材料批发零售;110KV以下变压器安装调试。 | ||||||||||||||||||||||||||||||||||||||||||||||||||||||||||||||
职工人数 | 0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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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嫩 (略)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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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天极惠资产评估房 (略) | (略) | 黑天极惠评报字(2021)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9/30 | 核准(备案)号 | ZC0001-2022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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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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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 (略) 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的专项审计报告(瑞丰专审字【2021】 (略) )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标的企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均为应收未收以前年度物业费且未开具发票,共计金额 *** 元,由于标的企业未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坏账计提政策,导致 (略) 分应收账款可能存在坏账损失的具体金额,同时也无法逐一确认执行函证程序。 2、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4、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首期付款额为成交额的40%,须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成交价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 (略) 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 (略) 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的,可适当延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短信提示将首期交易价款(含保证金 (略) 分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 (略) 指定账户,剩余成交价款受让方须按照公告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时限交纳。 (略) 将在交易双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成交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项目成交后,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过程 (略) 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 7、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权转让、变更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苗先生 *** | ||||
交易方式 | 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具体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
报名手续 |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6时前登录 (略) (http:/ ***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上传受让资格材料、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并向交易机构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递交材料 (1)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企业受 (略) 决议文件复印件,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盖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签字)。 (3) (略) 公告(打印,盖章签字)。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签字盖章。 | ||||
(略) 置方式 | 1、交纳金额: *** 万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6:00前,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具体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受让方服务费比例: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的0.8%收取;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2%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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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孙女士0451- *** 、杨先生0451- ***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略) 28-8号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