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工程仁布县德吉林镇吉雄村村级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仁发改基建〔2023〕1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仁布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人武部*军专项援建、县级财政,项目总投资*.82元,项目比选控制价*.65元。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施工企业的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邀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仁布县德吉林镇吉雄村村级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建台阶、地面硬化、挡墙、拆除、迁移电线杆等。
2.3建设地点:仁布县德吉林镇吉雄村
2.4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 期:3个月。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仁布县住建局备案的农牧民施工企业资质,并由当地农牧民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
3.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该工程相应资质的施工队或独立法人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能满足本工程的技术要求,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财务报表、纳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
四、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每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前往:仁布县驻日喀则联络处(上海家园A座13栋)报名。(填写报名表)
4.2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4.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5.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8时00分,地点:仁布 (略) 联络处(上海家园A座13栋)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项目业主:仁布县人民政府
仁布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