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略) 感染性疾病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2〕347号、津发改审〔2023〕330号(项目代码2212-*-04-01-*)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江 (略) 458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约6636平方米(9.95亩),新建感染性疾病楼1栋,框架结构,主体 5F/-IF,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5层约9325平方米,地下1层约6075平方米),设置独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门诊、传染病病房、负压病房、负压手术室等,配备专用CT、B超、洗浆消毒等设施设备。并进行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同时添置完善部分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通过建设感染性疾病楼,新增传染病床位200张。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完成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及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的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施工勘察超前钻(如有)、施工过程中的补勘)及与勘察有关的工作。
(2)方案设计(包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包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项内容设计:总图、土建设计、二次装修(精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中医药文化设计、流程优化设计、特殊专业设计(含独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门诊、传染病病房、负压病房、负压手术室等,配备专用CT、B超、洗浆消毒、血透室、中药制剂室、中心供气系统设计等)、环保工程设计(含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 (略) 及附属工程设计( (略) 工程、照明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二次深化设计】。其中,中医药文化设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医药文化设计的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中医药发〔2009〕23号《 (略) 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第四章环境形象建设的具体要求对相应部位作全面的设计,其设计深度必须达到按该图纸即能施工的要求。
(3)专业或特殊内容设计:建筑专业设计(含节能设计)、结构土木设计、电气工程设计(含强弱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变配电工程等)、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人防设计(采用异地人防建设除外)、消防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电梯工程设计、信息化设计(含中心机房)、支持系统设计、BIM技术应用等满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达到《建筑工程信息模型交付标准》(DBJ50/T-281-2018)。专业或特殊内容设计中标人如果自身没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经招标人认可后,中标 (略) 设计,但其费用均包括在中标范围内,发包人不再另外支付设计费用。
(4)优化设计:中标人在从事具体设计时,必须综合考虑国家规范对质量、安全等的要求,招标人的建设意图及经济性要求,对项目进行最优质的设计,不但要满足质量、技术、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还要在经济性上达到招标人的要求;如果中标人设计的成果达不到相应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优化设计。
(5)变更设计:按照合同约定程序完成相应的变更设计。
(6)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其他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算的报批和修改、项目立项、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中的与地勘和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及项目招标阶段的配合服务、施工和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含项目实施阶段技术交底、施工图答疑、设计变更及技术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
(7)应当由勘察人和设计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12日历天,其中勘察工作与方案设计28日历天;初步设计在勘察报告出具后28日历天完成(不含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56天(不含报批报建);其他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投标人在中标后一周内拟定进度计划及工作方案报招标人审批后,按计划实施。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联合体只能由一家具有相应勘察资质和一家设计资质的成员组成联合体,不得由具有相同勘察资质或者是设计资质的成员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的牵头人由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就投标行为和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招标人: | (略)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江津区 (略) 458号 | 地址: | (略) 江津区鼎山街 (略) 129号6-23 |
联系人: | 周治均 | 联系人: | 陈宇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略) 感染性疾病楼勘察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略) 江津区 (略) | 中国银行重庆江津支行营业部 | *VA* |
(略) 江津区 (略) | 重庆银行江津支行 | *675-952 |
(略) 江津区 (略) | 中国 (略) 江津支行 | *7088 |
(略) 江津区 (略) | 重庆农村 (略) 江津支行 | ** |
(略) 江津区 (略) | 中国 (略) 重庆江津支行 | **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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