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及《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 号)要求,现将我县2018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1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8日―11月18日,为期 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略) 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电话:0735-* ,地址:宜章县玉溪镇文明南路55号。
反馈问题 | (略) 有些地方对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第一轮督察反馈后, (略) 仍有一些地方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拖拉应对整改工作。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时,没有真正形成自觉行动,部分整改工作抓得不紧不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
整改目标 |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工作考核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历史担当,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
整改时限 | 持续推进 |
整改措施 | 1.加强生态文明思想学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教学课程,切实将绿色发展理念武装干部头脑,来指导工作实践。 2.2023年9月,修订出台了《宜章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厘清了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 3.持续有效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重金属污染治理、尾矿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垃圾处置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0年来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方面共完成60个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总长度31000米,城镇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重金属污染治理方面实施了宜章县原 (略)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宜章县笆篱镇范家村历史遗留制革含铬废料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宜章县城南乡宏发多金属矿历史遗留尾渣堆场综合治理项目等3个治理项目,重金属污染得到了有效治理;尾矿库治理方面完成了3个闭库,13个尾矿库治理,对4个涉铊采选企业进行了排查整治;矿山修复方面关闭退出23家砂石土矿企业,均完成生态修复,全县已建成绿色矿山11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8家);垃圾处置方面全县每年10万吨垃圾通过村收集、乡镇第一次压缩转运到县垃圾末端处理二次压缩后全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 4.县生环委制定了年度污染防治考核实施细则,对乡镇及部门进行专项工作考核,县委组织部将考核情况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有效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