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金额3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3-21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司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承租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 (略) 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承租合同的。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标的物为:车辆,废旧物资等,须后期拆除,清运的标的保证金不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为实现过户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在过户完成或安全生产拆除完成后,我司接到递交完成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司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