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现将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 (略) 淹没专项恢复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 (略) 淹没专项恢复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新疆维吾 (略) (略) 莎车县霍什拉甫乡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的库斯拉甫 (略) 至X395线阿克陶县大同乡库底村
建设单位: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 (略)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由1条主线及2条支线组成,实 (略) 总长80.65km,其中主线长77.28km,支线长3.37km,为四 (略) 。设计车速为20km/h,路基宽度为4.5m,路面宽度为4.0m。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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