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水利局以明水建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中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概算投资约1403.*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3.03公里,新建护岸3.00公里,河道清淤疏浚4.66公里;;
2.5 最高控制价:*元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元(含暂列金*元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14至2024年5月14日18(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5日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 ||
地 址: | 清流县龙津镇, | 邮 编: | * |
联系人: | 许先生,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 (略) | ||
地 址: | 清 (略) 19号3楼,, | 邮 编: | * |
联系人: | 小林,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略) 名称: | (略) 公共 (略) | ||
网 址: | http://** | ||
联系电话: | *;0598-*;* | ||
(略) 名称: | (略) | ||
地 址: | 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 ||
联系电话: | 0598-*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清流县水利局 | ||
地 址: | 清流县龙 (略) 596号 | ||
联系电话: | 0598-* | ||
202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