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密云区密云新城东部,西起新檀路,东至密兴路
公示时间:2023-01-10至2023-01-16
受理时间:2023-01-10
项目概况:密云新城新北路东延(新檀路~密兴路)道路工程项 (略) 密云区密云新城东部,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范围内,西起新檀路,东至密兴路。线性坐标西起:北纬40°23"18.640"、东经116°52"35.890";东至:北纬40°23"19.760"、东经116°53"22.080"。 (略) 主干路,道路红线宽40m,设计速度采用50km/h。道路为东西走向,道路起点为新檀路,向东经宜兴路、新宝路、新泰路,道路终点为密兴路,道路全长1141m。随道路工程同步实施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金鼐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密云区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密云区新南路6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