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略) 华侨城(二期)表后燃气管道工程
1.2、工程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华侨城内
1.3、项目规模:二期项目有1~11栋高层,合院12~23栋,商铺77个及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 *** ㎡
1.4、招标范围:1、设计:对户内天然气设施配套工程进行设计;2、管道建设:燃气表至热水器及燃气灶的管道铺设和阀门安装(含开槽及补槽);3、置换通气:包括官网检测及通气调试,业主入住后第一次通气各用气点的点火前做检测和点火后交付业主正常使用;4、监理:负责聘请监理5、燃气工程验收。
1.5、标段划分:本工程只有一个标段。
二、项目终止原因: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 招标 人同意,可以将 (略) 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 承担连带责任 。”因供应商单位与合同签约主体非同一家单位, (略) 华侨城(二期)表后燃气管道工程招标终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