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依据委托方北京 (略) 与受托方内蒙古 (略) 双方《资产委托推广、挂牌、商务撮合服务合同》,由受托方内蒙古 (略) 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以下简称京东网络平台)(网址http://**)开通的店铺开展公开竞价活动。定于2023年 11 月 21 日9:00时起至2023年 11 月 21 日17:00 时止(延时的除外)开展 (略) (略) 100%股权转让项目 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略) (略) 100%股权转让项目 。起拍价:100,300,000.00元(大写:*亿零**万元整),保证金:20,060,000.00元(大写:*仟零*万元整),增价幅度:500,000.00 元(大写:**万元整)。详情如下:
(1)企业概况
(略) (略) (以下简称“利众物流”),成立于2004年2月17日,注册资金1亿元,实缴资本8000万元。公司拥有土地面积60143.31㎡,房产建筑面积30500.87㎡,另有无产权证的建筑物5322.57㎡,无产权证建筑面积主要为恒温库和仓库面积。目前 (略) 及周边地区功能最为完善、设施最为齐全的大型综合物流园区,是内蒙古自治区大宗商品、物流联运的集散地,园区支持国内 (略) 的应急物流、城市配送工程等。同时该园区也是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重点规划建设的集功能性、辅助性、综合性为一体的大型综合物流园区。主要经营范围:货物运输;汽车修理;餐饮服务;住宿;零担托运、仓储配载;停车场服务;边境小额贸易及代理业务、一般贸易;进出口和销售汽车及配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家具、皮毛等;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经济贸易及运输信息咨询。
利众物流是一个物流平台型园区,主要以物业出租形式,为 (略) 、配货场站、企业仓储、修车、配货等提供场地房屋,停车场面积两万平米可停放货运车辆二百余辆。园区入驻宾馆、招待所共四家,可提供床位四百余位。园区入驻顺丰快递、远征物流、三联物流 (略) 知名企业;配送场站数家,连接北京、香河、武汉、临沂、乌兰巴托;入驻波利斯信息部、熠强信息部等配货商户数家,为木材、矿石等物资外运配送组织车辆,配送地区最远可到达西藏拉萨;入驻汽修、餐饮、中高档餐饮休闲场所。同时为二十多家企业商户提供仓储服务一万平米。同时经营利众大酒店,设有独立停车场,酒店主楼5层,是集会议、餐饮、住宿、娱乐、商务洽谈于一体的商务酒店,拥有多种类型的客房共 105 套,包括普通单间、普通标准间、商务单间、商务标准间、商务套房,全部按照商务酒店标准全程设计。酒店拥有各具特色的餐厅、宴会厅、多功能会议中心和餐饮包厢,为满足宾客的多层次需求,还设有商务中心、棋牌、健身房、书吧等服务,配套项目齐全。
(2)融资及担保情况
利众物流自身无银行融资,但为转让 (略) 钧 (略) (以下简称:钧天成公司)6071.08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利众物流的房产土地及100%股权已全部抵、 (略) 。
(3)查封冻结情况
利众物流无查封冻结情况,但转让方与信泰 (略) 存在债务纠纷,根据一审判决转让方在该案件中承担责任最高为38,657,934.2元及相应利息,目前案件处于上诉阶段,二审尚未开庭,如最终判决转让方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略) (略) 申请冻结转让方财产的可能性,既如果本次利众物流全部股权转让 (略) 二审判决及执行进度,可能出现利众物 (略) 申请冻结的情况。
(4)抵、质押担保处置情况
该转让标的确定最终受让方及转受双方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且最终受让方向京东网络平台支付转让标的的全额价款后,钧天成公司解除利众物流房产土地及股权抵、质押担保。
(5)报表审计情况
内蒙古中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利众物流进行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内蒙古泓鑫资产评估事务所基于审计结果,对利众物流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出具《 (略)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6)转让价格情况
“ (略) (略) 100%股权”转让项目在京东网络平台挂牌交易,挂牌价格为10030万元。
(7)评估基准日至权属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不改变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及交易价格。
(8)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至结束之日前10个工作日为该项目尽调期间,有尽调需求的意向方需在该时间段内联系京东网络平台,由京东网络平台统一联系转让方配合尽调,意向方在此期间对本次转让项目详细尽调了解。
(9)转让交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登记变更、解除质押等,最终完 (略) 及转让方工作进度最终确定。
(10)本公告中涉及的资产存在抵、质押担保情形, (略) 相关会议通过,如遇无法通过,转让方书面通知京东网络平台原渠道无息退还意向方缴纳的保证金,期间产生的京东平台技术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受托方内蒙古 (略) 办理委托关系确认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方北京 (略) 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委托方北京 (略) 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让方的资格应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委托方北京 (略) 相关要求。
(5)受让方在资产受让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资产受让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意向受让方资格承诺函》等;
自然人:《资产受让申请书》、身份证等。
(6)竞买人需符合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委托方 北京 (略) 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项目竞价开始前向委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公示、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示之日起至竞价开始前,咨询、展示看样由受托方负责。
五、竞买规则
(1)竞价方式:本次转让为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 北京 (略) 联系。
七、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在成交当日自动转化为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将尾款支付到 京东网络平台 ,并凭借买受人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委托方 北京 (略) (地址: (略) 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2号A座 )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办理交接手续。若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尾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交接手续或在成交后未向京东足额交纳技术服务费用,则视为买受人悔拍,委托人将不向悔拍的买受人交付成交标的物,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作为悔拍违约金由京东网络平台扣除技术服务费后支付至北京 (略) 账户,扣除的平台技术服务费率以实际公示为准。
八、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对转让的债权资产进行充分的考察,并充分了解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九、委托方 北京 (略) 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此挂牌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因委托方北京 (略) 单方面原因撤拍、中止、终止、终结等原因造成受让方未成功受让交易标的,纷争、损失等均由委托方北京 (略) 与受让方自行解决。
竞买人竞拍成功后,如因委托方北京 (略) 原因出现了“成交不卖”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关闭交易或未履约转让责任,委托方北京 (略) 应为买受人办理退款,退款及法律责任的追究,由委托方北京 (略) 线下与买受人自行联系完成。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纷争及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退保证金、退成交款、佣金、网络技术服务费、赔付交易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委托方北京 (略) 自行承担,与受托方内蒙古 (略) 无关,受托方内蒙古 (略) 亦不对此承担任何义务与法律责任。
十一、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北京 (略) 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内蒙古 (略) 咨询。
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内蒙古 (略)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