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肥东县 (略) 迁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肥东县 (略) 迁址新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肥东县撮 (略) (略) 交口东南角, (略) 西侧 | ||
建设单位: | 肥东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肥东县撮 (略) (略) 交口东南角, (略) 西侧,用地面积*.84平方米(46.92亩),总建筑面积*.62平方米,新建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公共卫生综合楼、传染病隔离病房以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医疗设备等。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300张床位。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该项目已经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2-*-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重点产尘部位应设置移动式全封闭围挡,醒目位置安装扬尘远程监控,工 (略) 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均需达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门诊用水、病房用水、医护人员用水、医院后勤职工用水、检验用水、食堂用水、陪护人员生活用水以及手术室消毒用水等。经预消毒+脱氯器脱氯工艺预处理的传染病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连同门诊废水、病房废水、医护人员废水、医院后勤职工废水、检验废水等综合废水一并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 (略) (略) ,排入撮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排放标准(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执行撮镇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三)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检验科废气、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传染病房有害气溶胶及食堂油烟。其中污水处理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并采用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检验废气经排气筒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有害气溶胶臭氧+紫外线高效消毒装置处理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配套尾气净化系统(DPF 黑烟颗粒捕捉器)处理后排放。各类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恶臭气体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值,其周边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相关限值;加强地下停车场通风,检验废气及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相关规定。 (四)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院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包括餐饮垃圾)委托有关单位回收处理;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栅渣经消毒处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直接运走处理, (略) 内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