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塔城地区乌苏市生活垃圾二期处理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塔 (略) 生活垃圾二期处理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其格勒克村西侧1.6km处,现有填埋场北侧。
建设单位: (略) 管理局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座,包括填埋场建设、厂区道路、管理区等附属工程,及填埋气处理系统、地下水防渗、监控系统、渗沥液处理设备等。填埋场总占地面积为*m2,其中,填埋库区占地面积*m2,总库容为90万m3,设计近期处理规模为160吨/日,远期处理规模为192吨/日,服务年限10年。主 (略) 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戚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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