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东部新城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东部新城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改发[2022]1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2022]1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东部新城。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规模约 33 亩,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停车位约4150 个,建设不低于停车位 20%比例的智能充电桩(预留充电位),配套连接道路长度共计2.5km,建设停车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配合设计概算批复等相关工作。
2.4 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2.5 项目总投资: 450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24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14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大安区北环路1段21号(站务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08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太平寺西路3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园C1-102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0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11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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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f420-45f1-a980-7346b5116e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