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 (略) 磷酸钒锂低温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楼( (略)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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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磷酸钒锂低温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 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B 区(三王村西北 0.59km处) | (略) | 山西华宇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 4046.15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内容包括:设置1条生产线、布置有砂磨机、喷雾干燥、烧结炉、分级粉碎、除铁设备等及相关辅助设施。建成后年产2000吨磷酸钒锂低温电池正极材料。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投料、混料废气配套1套投料混料系统,在投料时,抽风口开启,料口产生的扬尘收集后通过布袋收尘处理;投料罐通过设备自带集气管道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18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雾干燥废气共有三套干燥设备,干燥后的粉料85%通过重力沉降后进入料仓,其余15%通过布袋收尘器收尘处理后进入料仓,粉尘经风机分别引至3根1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DA004);包装废气配套2台包装机,在每个包装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通过风机将含尘气体引至袋式除尘器中净化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8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5)。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塔底的循环水箱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全部进行外购,生产厂区内不设置纯水制备系统;职工生活污 (略) (略) 进入米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分类收集至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车间内安装,基础减震、采用超低噪音风扇,变频风机,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房设置通风设施,对各密封点经常检查;设备密闭操作,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选择隔爆电气设备,防爆厂房设置避雷带或避雷针,对凡能产生静电并产生危害的设备、装置及管道都进行可靠的接地,全厂低压电气设备均采用保护接零系统,对于电 (略) 均加漏电保护装置;配置相应的消防管道、储水池、消火栓、灭火器;制定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 (略) 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高环字〔2024〕42号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2.064t/a,化学需氧量:0.187t/a、氨氮:0.037t/a。 (七)其他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实施。 |
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