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DLXHP2023CG0507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道S243线长热桥危桥改建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 元(大写:*佰**万零*仟*佰***元整),响应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资金来源:部、省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政府筹措
五、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六、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6月6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止(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到广东 (略)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2.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62-*
3.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购买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备注:
1.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住建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至少包括:1)项目经理1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 (略) 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持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专业));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 (略) 正式员工,必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 (略) 缴交社保。(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下午15:00(当天14:30时开始受理磋商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略) 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三楼(广东 (略) )。
十、磋商时间:2023年6月9日下午15:00。
十一、磋商地点: (略) 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三楼(广东 (略) )。
十二、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参与磋商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或广东 (略) (http://**)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五、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磋商的资格。
十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和平县公路事务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62-*
地址: (略) 和平县阳明镇珊瑚路0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 (略)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62-*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安路1号平安家园3号商铺
广东 (略)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