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 (略) (略) 北延伸段供水、排洪、 (略) 连通及碑子沟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供水、排洪、排水等...
- 交易编号:GSRC-2024-035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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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 (略) (略) 北延伸段供水、排洪、 (略) 连通及碑子沟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供水、排洪、 (略) 建设工程(监理)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5-24 17: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5-28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荣晨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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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 (略) (略) 北延伸段供水、排洪、 (略) 连通及碑子沟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供水、排洪、 (略) 建设工程(监理)001 | GSRC-2024-035 | 服务-监理 | *.0(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朝那路石塘路北延伸段供水、排洪、排水管网连通及碑子沟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供水、排洪、排水等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 (略) (略) 北延伸段供水、排洪、 (略) 连通及碑子沟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供水、排洪、 (略) 建设工程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23〕2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自筹等,项目业主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荣晨 (略) 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 (略) (略) 北延伸段供水、排洪、 (略) 连通及碑子沟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供水、排洪、 (略) 建设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
(1) (略) 供水、排洪、 (略) 连通工程:该工程位于西城区大道北侧,起点接现状西城大道,终点与 (略) 东侧相接,占地2.93亩,计划埋 (略) 373米,新建阀门井8座、消防栓井3座,敷设 *m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04 米,新建检查井12座、雨水收集井18座, (略) 、人行道、路灯等附属设施。
(2)碑子沟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供水、供热、 (略) 建设项目:该工程位于碑子沟廉租房东侧,道路起点接廉租房小 (略) ,终点与现 (略) 相交,占地2.14亩,计划埋 (略) 154米,新建阀门井6座、消防栓井2座,敷设*mm钢筋混凝 (略) 155米,新建污水检查井5座,敷设*m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96米,新建雨水检查井5座、雨水收集井8座,新建挡墙110米, (略) 、人行道、路灯等附属设施。
3.项目预算:*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监理服务。
6.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自筹等。
7.计划工期:97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4年9月5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监理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2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注: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4年05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28日17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时限内上传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2.代理机构将邀请相关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文件进行评审,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无法进入系统自动评审价格环节。
五、网上竞价时限及要求
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各投标人须在2024年05月28日17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提交报价,提交报价时应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时限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标,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二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荣晨 (略) ,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4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荣晨 (略)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室
联系人:郭永红
电 话:*
附件信息
- 附件1:监理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