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委托, (略) (略) (略) (即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略) 场”)定于2023年8月21日10:00 (略) (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23DG*。
2. 产地、年限及数量:湖北、 安徽、 江西、四川2023年产中晚籼稻1000吨。
3. 起拍价格:2930元/吨。
4. 交货地点: (略) (略) 大足邮亭储备库。
业务联系人:杨强兵
联系电话:*
5. 质量要求:一是符合国家粮食质量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其中:出糙率≥76.0%;整精米率≥50.0%;黄粒米≤0.2%;水分≤13.5%(水分在13.6%-13.8%的每超0.1%,则按本批次数量×0.12%计算扣量,超13.8%拒收),杂质≤0.8%(杂质超标,需整理达标后入库,整理损耗由卖方承担);谷外糙米≤1.8%;品种互混率≤3.0%。二是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宜存标准,其中脂肪酸值≤18.0mgKOH/100g。三是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2022),其中镉≤0.18mg/kg;无机砷≤0.3mg/kg。四是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其中黄曲霉毒素B1≤5ug/kg。五是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21)。六是其他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虫蛀,无异味,无活虫。七是严禁掺杂以前年度陈粮。八是卖方交货时,必须向买方提供本批次粮食一个月以内的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6. 数量、质量验收:数量以大足邮亭储备库地磅数量为准,要求溢短装≤0.5%。质量以到库综合扦样检验为准;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或买方指定的企业)进行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初检合格的粮食方可入库,初检不合格的粮食可拒收。入库完毕后,整仓粮食质量经重庆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作为买方验收依据。
7.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格
1.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且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
2.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前。报名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 (略) 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采购交易规则》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地储交易系统,2023年8月21日10: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http://**.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 (略) 场”→“8月2 (略) (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专场”。
2. 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减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3. 本场竞价交易如流拍将转为挂牌交易2天。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买卖双方须交纳保证金2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10元/吨)。卖方保证金须在竞价采购交易会开始前2个小 (略) 场指定银行账户;买方保证金须在提交委托交易清单当 (略) 场指定银行账户。单笔合同交割完毕后,保证金释放。如合同部分交割,该合同数量的所有保证金处于冻结状态。
2. 保证金转入: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待资金到账后,进入系统“用户中心”的资金界面,点击用户名称下方的“交易账户:明细”,将足额保证金“转入” (略) 场。
3.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2.0‰向卖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 (略) (略) 大足邮亭储备库仓前交货价。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入库及付款:卖方须在2023年9月20日前交货完毕。买方须于成交之日起按进度将货款一次或分 (略) 场指定银行账户。当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 (略) (略) 检验人员检斤验质。
4. 结算:粮食初检合格入库后,双方按入库进度每200吨为一个批次,分批签订《验收确认单》, (略) 场按《验收确认单》数量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卖方90%货款。合同执行完毕并经在重庆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质检机构检验合格后以及收到卖方开具发票后,买卖双方再次签订《验收确认单》,由卖 (略) 场, (略) 场在3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将剩余货款拨付给卖方。
六、保证金及货款账户信息
1. 收款单位: (略) (略) (略)
2.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重庆九龙坡中梁山支行
3. 账 号:31-*
七、其他事项
1. 本场交易规则详见“重庆粮网”(http://**.cn/centerweb/region/CQ)《 (略) 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采购交易规则》,与此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2. 会员成交后到委托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时,需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 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入库难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12325举报。
4. 市场交易部联系电话:023-* 023-*
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
(略) (略) (略)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