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湘潭县易俗河镇宝塔村胜利组建设“ (略) (略) 年产15000吨水玻璃建设项目”。项目租赁何树军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共1500m2,总投资150万元。
二、项目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锅炉废气经耐高温袋式除尘器+水浴除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用水进入产品;锅炉用水和除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即可;生产设备无需清洗;原料经搅拌后均采用泵和管道输送,车间地面无需清洗。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正常运营时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过滤产生的沉渣经离心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湘潭县易俗河镇宝塔村胜利组
联 系 人:陈总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新寓1-3栋1904房
联 系 人:易总联系电话:*
发布单位: (略) (略)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