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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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矿用防爆电器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梨林镇牛社村 | (略) (略) | 河南 (略) | 一、基本情况 (略) (略) (略) 梨林镇牛社村,公司现有年产200套矿用防爆电器搬迁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 (略) 环保局批复同意建设(济环评审[2016]053号),于2017年8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济环评验[2017]020号)。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200套矿用防爆电器。生产工艺为:各种零部件、配件→焊接→喷漆→装配→检验→成品出厂。现有主要设备为:焊机、万能分度头、叉车、搬运车、时效振动仪等。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运营期内不产生废水。 废气:抛丸机粉尘和焊接烟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抛丸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经采取减震基础等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内无危险废物产生,各类一般固废均可得到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 0391-* 0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