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固原坪乐110kV输变电工程 | (略) 原州区 | (略) (略) | 江苏 (略) | 本项 (略) 原州区,不属于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0.5193公顷,其中变电站永久占地0.4643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旱地;塔基永久占地0.055公顷,临时占地3.5575公顷,土地类型为旱地、灌木林地。拟建坪乐110kV 变电站,主变规模1×50MVA,主变户外布置110kV出线间隔2回,35kV出线间隔 3 回,10kV出线间隔8回,装设 1×(3.6+4.8)Mvar 电容器组;远景规模为3台主变,容量为3×50MVA,110kV出线间隔4回,35kV出线间隔6回,10kV出线间隔24回,装设3×(3.6+4.8)Mvar电容器组。拟建清水河~李寨π入坪乐变电站110kV线路,新建110kV架空线路(2×4.9+1×0.25+1×0.25)km,采用单、双回路铁塔架设,导线型号为1×JL3/G1A-300/40 钢芯铝绞线。本次需拆除110kV清李II线#43耐张塔(1B-J1-18)和#44直线塔(ZB115-18)各1基。拆除110kV清李II线#43-#44段线路0.15km,拆除铁塔和导地线按报废回收处理。两侧需重新紧线1.64km。项目总投资5558万元,环保投资64.5万元。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应通过优化施工时序,进一步减少对农田的影响,注重耕作层土壤的回填和再利用;合理设置施工作业面,进一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的面积;施工临时占地设置完善的围挡,防止扩大扰动面积;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基础开挖量;变电站建成后,站内空闲场地压实硬化,变电站内所有道路做硬化处理;对变电站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清理,翻松迹地表土,采取播撒草籽、种植树木,林草结合的方式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严格限定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减少施工对动植物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施工废物如包装材料等收集后,集中送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易产生扬尘工序等施工时,必须进行湿法作业。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作业面覆盖工作。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速,并加盖篷布,减少撒落;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按照主管部门指定的路线运输,避开居民点等。 3、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对于少量施工生产废水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沉淀池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旱厕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施工时在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围挡应不低于2.5m。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将必不可少的发生强噪声的作业安排在非敏感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布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运输材料机 (略) 市区范围内行驶,必须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略) 禁鸣区和其他禁止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禁止机动车辆使用声响装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项目无弃土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施工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 (二)运营期 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线路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弃的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随意丢弃。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由 (略) (略) 按照危废处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