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 (略) 鱼 (略) 水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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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 (略) 鱼 (略) 水质提升改造项目 | (略) 鱼台县西支河南段、花园渠、盛庙渠、老运河段、东外环水渠、南外环水渠、西支河北段、西外环水渠 | 山东 (略) | 山东量石 (略) | 总投资*万元,河道治理总长度60km,规划湿地面积300公顷。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西支河南段、花园渠、盛庙渠、老运河段、东外环水渠、南外环水渠、西支河北段、西外环水渠进行治理,治理总长度60km,规划建设土楼湿地、盛庙湿地、老运河湿地共计300公顷,增设花园渠、观鱼大街等水系桥涵闸200个,在花园渠、北外环水系新建及改造排涝泵站10个。 | 一、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施工期间,严格落实《 (略)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围挡、 (略) 硬化、工地物料蓬盖、场地洒水清扫保洁、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垃圾及时清扫等工作,减少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水泵抽出上清液,重复利用,不外排;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项目沉淀池、隔油池为重点防渗区;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为一般防渗区;沉淀池、隔油池、固废暂存处防渗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分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噪声满足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五、浮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储存场所,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集中储存、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渣堆放场;弃土和淤泥部分用作河岸及生态湿地绿化基肥,剩余部分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填埋;湿地收割的植物残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