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呈报2024年平罗县河东地区灌木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4〕8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平罗县河东地区灌木林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3-*-15-05-* )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平罗县沙化土地生态治理,建立绿色屏障,巩固防沙治沙成果,改善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对推进平罗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意义重大。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南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实施人工造林6076亩,造林方式采用植苗和人工点播灌木种子两种模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工程、灌溉工程、土建工程。其中:
1.绿化种植工程。植苗造林共6076亩,共栽植苗木* 穴(*株),其中:沙柳(d≥0.8cm;H≥80cm,裸根)*穴(*株、3株/穴);柠条(d≥0.5cm,H≥50cm裸根)*穴(*株、3株/穴);花棒(d≥0.5cm,H≥50cm 裸根)*穴(*株、3 株/穴);人工点播灌木种子4169亩,共点播种子*.6kg(2.5kg/亩)。
2.灌溉工程。水钻栽植采用水车拉运,共计*穴;坑穴栽植采用水车拉运、人工浇水,浇水次数为6次/年,单次灌水为0.04m3,共计*穴。养护期1年。
3.土建工程。 (略) *㎡(宽4m),道路做法
(略) 床后,铺设20cm厚红土。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3月-2024年6月,养护期1年。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10.*元,其中:工程费用195.*元,其他费用14.*元。
资金来源:中央造林补助资金210.*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