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4-12-23
- 来源: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2024年12月2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瀚斯曼(东台) (略) 年产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略)台套及豪华游艇和新能源游艇150艘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富安镇 (略) 富源大道38号 |
建设单位 | 瀚斯曼(东台)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圣泰 (略) |
项目概况 | 瀚斯曼(东台) (略) 在拟定地点( (略) 富安镇 (略) 富源大道38号)建设年产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略)台套及豪华游艇和新能源游艇150艘项目具有一定的环境可行性。项目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具体产品方案见《报告书》中表3.1-1。项目不得采用和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原辅材料、设备、工艺及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 (略) 理工艺, (略) 理能力为10m3/d)预 (略) 富安镇工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理达标后外排。 2、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废气须 (略) 、分类的收集方式,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限值;营运期喷胶、喷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略)烷总烃、苯系物及废气催化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表2中限值;喷漆产生的(略)酸酯类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排放限值和表3厂界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中中型标准;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和表3中排放限值;颗粒物、苯系物排放执行表3厂界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二级标准。 项目共设置2根排气筒。 项目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所有废气产生环节在安全许可的同时应采用密闭和负压措施;废气 (略) 理系统应科学设计,并加强运营维护,确保高效稳定安全。 3、 (略) 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的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噪声执行1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 (略) 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5、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 (略) 、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事故应急池、隔油池、化粪池等场地必须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各 (略) 域须达到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重点关注天然气厂内输送、使用及原辅料贮存、使用等重点环节、废气治理设施、各类危废暂存设施和场所的本质安全 (略) 置、转运合法合规性。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富 (略) 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 (略) 置。 厂区内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及完备的消防水收集系统,事故池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收集要求。建设完备的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的控制、封堵系统。事故池正常工况下应空置,保证生产单元发生事故时,泄漏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 (略) 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停产,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 (略) 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 (略) 理设施正常运行且完成收集池 (略) 置后方可恢复生产。 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7、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本项目新建排气筒2个。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根据环评结论,全公司应分别 (略) 域外50米形成的包络线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内如有居民,项目须在拆迁完毕后方可投产。 (略) 富安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规划管理,优 (略) ,今后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9、建设单位应当对本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危 (略) 置(产生、贮存、运输、 (略) 置)本质安全负责,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安全评价。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1、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 (略) 人民 (略) 站群进行了报告书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服务科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 (略) 人民 (略) 站群进行报告书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代码 | 2310-(略)-89-01-(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略) 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略)
邮 箱:*@*63.com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