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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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评价影响机构 | 受理公示 | 公示日期 |
1 | (略) 尾矿综合利用选磷、选硫项目 | 滦平县红旗镇塔子沟村 | (略) | 承德 (略) | 2024.11.22 | 2024.11.22至2024.12.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尾矿综合利用选磷、选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说明单行.pdf
(略) 尾矿综合利用选磷、选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