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 (略) (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所持有的 (略) 等2户债权资产进 (略) 置,为与投资者 (略) 场沟通,并探讨商业合作机会,特发布此推介信息。
基准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 | 利息(含贷款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 | 担保情况 | 当前资产状况 |
1 | 云南 (略) | (略) | 人民币元 | 77,* | 92,* | 抵押+保证,保证人: (略) 、云南 (略) 、焦家良、郭金秀、焦少良、高云霞、李永能 抵押物1:云南 (略) 名下位于 (略) 云县爱华镇龙润山上一宗商业土地(54.84亩)及地上36宗房产(面积3434.63平方米)。 抵押物2:昌 (略) 名下位于 (略) 昌宁县房屋(2.*㎡)及工业土地(123.73亩)。 | 勉强维持经营 |
2 | (略) | (略) | 人民币元 | 32,* | 14,* | 保证,保证人:焦家良、郭金秀、云南 (略) | 勉强维持经营 |
特别提示:1.上表中所列示的信息最终以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计算确定。我司不对上表信息承担法律责任。2.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根据规定,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 (略) 工作人员、该 (略) 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欢迎各界投资者与我司联系人进行接洽。一 (略) 置合作意向,我司将尽快根据相关规 (略) 置程序。
我司联系人:王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1-*、*
电子邮件:*@*ttp://**;*@*ttp://**
联系地址: (略) 滇 (略) (略) 198号海埂 (略) 11栋商业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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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 (略)
2025年1月7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