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惠东县稔山镇稔石村好收成果园生态损害评估工作项目
二、项目要求
惠东增光杰特鞋材厂顾用吸粪车于2023年5月9日至12日,将污水倾倒在稔山镇稔石村好收成果园内,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4+N”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对稔山镇稔石村好收果园开展土壤污染物筛查检测和进行生态损害评估工作。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财政资金6万元。
项目期限:2023年10月20日-12月30日
三、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报价人的资格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特定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中选企业必须 (略) (略) 的企业;
(三)具有生态损害评估工作等相关资质;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采样监测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一楼执法二大队办公室,联系人:骆祝宏,联系电话:*。
五、报名方式
请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应标材料必须密封。
特此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