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和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自217井建设(试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自217井建设(试采)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贡井区桥头镇、龙潭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
四、建设内容:新建自217井站1座,属于无人值守站, (略) 贡井区桥头镇跳礅村,占地面积7130m2,建设井场一座,包含井口模块、无热源感应电加热毯(临时)、高压除砂撬、分离计量撬、出站阀组撬和放空模块。;改造自211井站主要在站场工艺装置区内新增一套进站阀组撬,不新增用地。新建自217井无人值守站1座;改造自211井站1座;新建自217井~自211井集气管线1条,长度4.9km,通信光缆与集气管道同沟敷设。
五、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公示内容:
自217井建设(试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版)、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公示版),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830-*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110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附件1-自217井建设(试采)工程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本.pdf
中国石 (略) (略) 蜀南气矿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