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江淮 (略) 《纯电封闭式物流车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江淮 (略) 《纯电封闭式物流车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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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纯电封闭式物流车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包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多功能商用车基地内 | ||
建设单位: | 安徽江淮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 (略) 包 (略) 以东、 (略) 以北,安徽江淮 (略) 多功能商用车基地内,利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m2,部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建设纯电封闭式物流车技术改造项目。冲压车间利用现有生产线,增加输送链、起重机、模具清洗等设备;在焊装车间新建辊床滑橇车身总拼线,新增工装夹具、焊机、除尘等相关设备;在涂装车间内对现有生产线和通过性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新增供胶和烘干等相关设备;在总装车间新建装配生产线和整车下线检测设施,新增机械手、叉车、检测工具、FAS系统等相关设备。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利用现有年产*辆多功能商用车生产能力,不新增产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使用涂料、胶黏剂、清洗剂应满足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制要求,且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应不低于80%。 (二)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截排水系统,对各类废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本项目预脱脂清槽废液W2-2、主脱脂清槽废液W2-3、热水洗废水W2-1、水洗1清洗废水W2-4、水洗1清槽废水W2-5、水洗2清槽废水W2-6、纯水洗1槽废水W2-7、电泳清槽废液W3-1、超滤器反冲洗废水W3-2、UF1清槽废水W3-3、UF2清槽废水W3-4、纯水洗5清洗废水W3-5、纯水洗5清槽废水W3-6、沥水W3-7进入涂装其他废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硅烷化清槽废水W2-8、纯水洗2清洗废水W2-9、纯水洗2清槽废水W2-10、纯水洗3清槽废水W2-11、沥水W2-12进入含氟废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涂装其他废水预处理系统、含氟废水预处理系统出水汇同地坪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热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系统、冷却循环系统、空调系统、厂区清洁下水等一并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污水 (略) (略) ,进入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含氟废水预处理系统出水中氟化物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吸附、过滤、焚烧等处理方式;焊装车间的焊接烟尘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粉尘采用1套中央湿式低负压除尘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涂装车间的电泳废气经过滤棉吸附后达标排放,涂胶废气、调漆废气采用“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电泳烘干废气、胶烘干废气、罩光漆(含面漆)烘干废气采用直接燃烧装置(TNV)处理后达标排放,电泳打磨废气采用吸附棉过滤后达标排放;面漆喷涂、喷枪水性清洗、面漆闪干、罩光漆喷涂、喷枪溶剂型清洗废气配套水旋吸收装置处理漆雾,有机废气采用“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焚烧”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小修室废气和调试车间 返修补漆区废气采用“吸附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危废库废气采用“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各厂房废气排放方式详见《报告书》。 三元体、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应分别不高于 30、200、300毫克/立方米;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应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其余排气筒非*烷总烃、二*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二*苯、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若废气收集处理效率不能达到预期值,须采取更高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严格按照《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焊渣、焊丝、废电极头、废砂纸、纯水站废活性炭、废砂砾、废RO膜、废滤筒、除尘器收尘、生化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纯水站废活性炭、废砂砾、废RO膜、废滤筒返回厂家,其余委托专业单位回收综合利 (略) 处理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废胶、槽渣、废渣、废过滤材料、电泳漆渣、废砂纸、废遮蔽、废洗枪剂、各类化学品原料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沸石、废油脂、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及时联系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 (六)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报告书》要求,采取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体和土壤。对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危废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按要求布设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土壤状况及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的执行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编制、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八)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九)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在厂界外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不相容的建设项目。 (十)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邮箱: | *@*63.com | 通讯地址: | (略) 蜀 (略) 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