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 (略) 承担了“鄯善久隆源 (略)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乌鲁木齐湘永 (略) 已编制完成了《鄯善久隆源 (略)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 (略) 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本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鄯善久隆源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齐向峰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湘永 (略)
评价单位联系人:屈建平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
评价单位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鄯善久隆源 (略)
2024年7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