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城 (略) 排水防涝工程已由黎平县发 (略) 以关于调整黎平县城 (略) 排水防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黎发改审批〔2024〕1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黎平县 (略) 。 | ||||||||||||||
2.2 建设规模:1.新建雨水管道9912米(其中:DN1400的Ⅱ级钢筋混凝土管3185米,DN800的1991米,DN1000的1713米,DN1200的1561米,DN1400的1462米); 2.新建检查井271座(其中:D1250的检查井45座,D1500的检查井52座,雨水连接暗井(0.8×0.5)59座,雨水连接暗井(1.0×0.5 )66座,雨水连接暗井(1.2×0.5 )27座,雨水连接暗井(1.4×0.5)22座); 3.新建单篦雨水口300座,排水泵站3座,移动排水泵车1辆。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黎平县城 (略) 排水防涝工程。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07日 13时20分,登录 (略) (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7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 (略) 、 (略) (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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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