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宿松 (略) 年产*方水泥稳定碎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
联系股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0556-* (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6-*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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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宿松 (略) 年产*方水泥稳定碎石项目
建设地点:宿松县九姑乡白马村高坂组
建设单位:宿松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境美 (略)
建设项目概况:租赁宿松 (略) 的闲置场地,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一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外购石子、砂、水泥等原料,经投料、计量、搅拌后,达到年产*方水泥稳定碎石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合理组织施工,避开雨季开挖作业,严禁噪声扰民,加强现场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废水经厂区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加强施工期围挡、覆盖、洒水、车辆进出冲洗等抑尘措施,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定期清理,产生的废料首先考虑分类回收利用,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投料、皮带输送、混合搅拌等工序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并设置喷淋装置,生产时洒水抑尘。搅拌粉尘经搅拌机上方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储存于密闭水泥筒仓中,生产时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站,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卸料在密闭原料仓库内进行,装卸时关闭挡帘,成品即产即运。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清扫、洒水。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进出车辆须冲洗、覆盖。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规范化设置废气 (略) 。 ??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厂界各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地面清理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弃布袋 (略) 回收利用。一般固废在厂区临时贮存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将环境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范畴。提高全厂环保意识,建立和健全 (略) 络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实现安全稳定运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宿松 (略) 年产*方水泥稳定碎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