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QC2024CG122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采购超高档超声诊断仪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国药控股 (略)
中标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800 号创新产业园一期 C4-301
中标金额:*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超声诊断仪 品牌:GE 规格型号:LOGIQ E11 数量:2套 单价:*.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贾夫峰、张艳、李颖、王朗、王洁(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9月30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0月22日
4.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1月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略) (略) 0558-*
(五)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中标单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州后街19号
联系方式:吴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 (略) 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55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工
电 话:0558-*225
十、附件
(略) 彩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详细评分汇总排序表、分项报价表、业绩一览表、资格能力条件.pdf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