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 (略) 太姥山二级渔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略) 太姥山二级渔港工 (略) 晴川湾西北侧、太姥山镇东南侧近岸海域,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7°05"29″,东经120°16"4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码头175m,设3个250HP渔船泊位;引堤(透空式结构)87m。项目用海总申请面积1.0546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0.8014公顷,港池、蓄水0.2532公顷;项目施工期用海申请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0.5475公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18)”之“渔业基础设施用海(1801)”,工程码头平台及引堤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之“透水构筑物”,港池用海方式为“围海”之和“港池、蓄水”;施工期用海的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施工期申请用海期限2年。
2、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略)
3、编制主体名称: (略) (略)
4、组织评审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端辉,联系方式:0593-*
地址: (略) 玉龙北路197号(自然资源局五楼海域海岛管理股)
传真:0593-*
5、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提交相应材料反映意见。
7、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 (略) 太姥山二级渔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