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喜庆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第十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的通知》(桂宣字〔2022〕105号)文件精神, (略) 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创作的小品《古村新事》、壮族蜂鼓表演《一切皆有可能》进入自治区级比赛,对两个作品进行提升,我局拟通过社会购买服务进行作品提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来宾兴宾区文化馆第十届基层群众文艺会演作品小品《古村新事》、壮族蜂鼓表演《一切皆有可能》提升 2.预算金额:5万元(最终按实际结算,需先行垫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完成 二、项目需求 三、资格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提交材料及具体要求 1.提供本项目报价方案(报价时须写明项目类别、具体内容、单价及总价,详情见项目需求); 2.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以上材料须密封、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五、报价材料递交时间 1.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起之三日内 2.报价材料递交地点: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1.企业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视为无效报价。 2. (略) 兴宾区文化馆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工人文化宫兴宾区文化馆四楼办公室;联系人:覃凡欢;联系电话:*
3.报价材料邮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