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津武(协)2022-050号宗地位于武清区石各庄镇,土地面积5834.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日-**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秉承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宗旨立足天津、服务天津,以天然气、中水输送与销售,分布式能源和集中供热项目开发及投资建设为主,致力为石各庄镇片区及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数据中心等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配套服务。
购地主体:意向购地主体需要具有从事燃气销售、燃气用具销售、安装、维修,技术推广服务、劳动服务、贸易服务、清洁服务等营业资质,且需征得属地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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