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信区蓝江大道侧面生态停车场招租(1年)公告
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10月28日1 (略) (略) (略) 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3楼举行“ (略) (略) 蓝江大道侧面生态停车场招租(1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注: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招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招租成交及成交总价。 二、招租方式: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拍保证金,则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到保留价不得成交。 三、特别事项约定: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世联房 (略) 出具的赣世联评报字[2024]第0406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方与招租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3.租金一次性支付,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向拍卖方支付拍卖佣金,并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以实际到账为准)。 5.承租方按约定付清应付价款次日起,由招租方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6.招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使用性质,在承租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在非破坏性拆除的情况下带走,不能带走的部分归招租方所有,并不得要求招租方对其装修等所有的投入进行任何的补偿。 7.招租成交后,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不得转租,如因特殊情况需转租,须提前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 8.拍卖成交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17时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拍卖资料,同时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于2024年10月24日17时前汇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成交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竞租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竞租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户名: (略) (略) 】 六、报名地址: (略) (略) 凤凰大道683号 联系电话:#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07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 (略) :http://** (略) 202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