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透明地实施澄迈县福山镇经济适用房剩余房源销售方案工作,根据《澄迈县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澄府办〔2015〕18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售房目的
澄迈县福山镇福苑小区C幢10层1005房业主由于工作调动,已办理好退还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手续,现售房目的是为了尽快把购房款退还给业主。
二、售房领导小组
组??长:黄道武
副组长:林刚、王嗣博、陈静
成??员:杨晨、曾祥欢、王帆
三、房源信息
(一)澄迈县福山镇福苑小区房位于澄迈县福山镇福山社区美玉村段东侧,共有套242房,已于2016年销售完。由于1户业主工作调动,已办理好退还C幢10层1005房,剩余房源1套,房源户型面积为108.05平方米。
(二)房屋销售价:参照《2011年11月该小区同等户型销售价》,经济适用房价格为每平方米以单价为人民币1950元。
四、销售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
(二)为确保房源一次性销售完成,选房结果一经确认,购房人应与福山镇人民政府签订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与福山镇人民政府签定限价房买卖合同,县房管部门将依据澄迈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规定限制购房人今后在澄迈县辖区内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五、销售对象
依据《澄迈县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澄府办〔2015〕18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1套经济适用房优先安排符合购房条件的福山镇人民政府干部职工购买,1套房购完为止。
六、资格审查
(一)申购:购房人应按照《澄迈县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自主到澄迈县房管局申请办理《准购证》。
(二)审核:由澄迈县福山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购房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
(三)公示:福山镇人民政府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7日
(二)报名地点:澄迈县福山镇政府路30号党政办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山镇人民政府干部职工提供县房管局开具的《准购证》;
2.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八、确定中签人
(一)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申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抽签顺序,再统一现场抽签确定中签人。如在报名时间内仅有1人申购,则直接确定为中签人。
(二)签约购房
中购者应在限定时间(15天)内到福山镇人民政府办理购房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缴交购房款。收款户名:澄迈县福山镇人民政府;账号:*0097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澄迈支行。购房款一次性缴交完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个人需办理购房贷款的,由购房者自行申办。
九、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限价房购房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购房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保障性住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购房人摇号、购房和交付房款必须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办理,逾期不履行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购房资格。
(三)工作人员在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