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136,53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略) 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 (略) 排查及勘察设计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发布补遗通知如下: (一)付款方式修改为: 发包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承包人为联合体形式,发包人可按承包人联合体协议中各自承担的工作量进行分别付款。 (1)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开具的预付款担保保函后,发包人在一个月内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暂定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 (2)第二次支付: ①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后,支付至勘察合同金额的 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勘察合同的99%;剩余1%作为考核费用。 ②排查外业工作完成提交所有排查成果,经业主审核实际工程量后,支付至排查实际工程量金额的 80%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实际工程量的99%,剩余1%作为考核费用。 ③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 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计合同金额的99%;剩余1%作为考核费用。设计费为固定总价,中途设计变更不增加设计费用。 (3)第三次支付: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不计利息)。本项目排查、地质勘察、设计结算价实行绩效评价,评价办法为1.工程完工投运后30天内, (略) 理厂进水总量不 (略) 理值的10%为合格,中标价不调整,2.工程完工投运后30天内, (略) 理厂进水总量 (略) 理值的10%为不合格,中标价下调1%,( (略) 理厂或第三方记录为准,被考核对象有权监督)。 (二)项目总负责人的相关工作不涉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注: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兴荣新成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4年11月27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