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延庆区永宁镇狮子营村北
公示时间:2024-04-10
受理时间:2024-03-1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养殖废水即产生即清运至北京高庙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解后抽运至永宁镇污水处理厂。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对于产生的废气主要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在饲料中添加活菌剂;鸡舍喷洒生物除臭剂;鸡粪日产日清;鸡舍建设PP高分子除臭墙;饲料加工密闭配套袋式除尘器;厨房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声环境保护主要采取如下措施:采用低噪设备,并对产生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废包装、废除尘袋出售给废品回收站;鸡粪清运至北京高庙 (略) 综合利用,日产日清;病死鸡暂存至周转箱,由延庆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部门( (略) 一清百 (略) )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蛋随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防疫产生的废疫苗、针头、兽药等,分类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赵晓宁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企 (略)
审批部门: (略) 延庆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延庆区庆园街60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小农农业 (略) 延庆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