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1、本项目招标要约价修改为:*.61元。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会时间由“**日 09:30”,延期至“**日 09:30”。2、原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审查时间由“**日 09:30”,延期至“**日09:30”。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由**日17:30时前,变更至**日17:30时前。4、本项目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由“**日”,变更至“**日”,计划竣工日期由“**日”,变更至“**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及附件(招标文件响应承诺书、承诺书、投标须知、承诺函等)相应内容按此做相应修改。此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它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