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江县城南新区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中江县仓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namespace prefix = "o" />
电话:0838-*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号 | 建 设 单 位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 目 概 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建设推进中心 | 中江县城南新区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中江县城区( (略) 道路) | (略) 建设推进中心 | 该项 (略) 中江县城区,包括(1)一环路( 迎宾大道至二环路东段),简称猫儿咀大道,起点位于迎宾大道和一环路交叉口位置, 终点为一环路和二环路东段交叉口位置,道路全长 1586.691米,道路红线控制宽度40米, (略) 主干道,采用双向6车道,规划设计车速 50km/h。(2)南华大道(迎宾大道至二环路东段),简称 H2 路,起点位于迎宾大道和南华大道交叉口位置,终点为南华大道和二环路东段交叉口位置,道路全长 1438.268米,道路红线控制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次干道,采用双向4车道,规划设计车速 40km/h。(3)东河路(凯江西路-二环路南段),简称 Z10 路,起点位于凯江步行桥南岸凯江西路和东河路交叉口位置,终点为东河路和二环路南段交叉口位置,道路全长1053.747米,道路红线控制宽度32米,道路等级为次干道,采用双向6车道,规划设计车速 40km/h。(4)规划经一路(凯江南岸至一环路),简称 Z11 路,起点位于凯江西路与规划经一路交叉口位置,终点为规划经一路和一环路交叉口位置,道路全长345.225米,道路红线控制宽度18米,道路等级为支路, 采用双向2 车道,规划设计车速20km/h。(5)规划经四路(林荫大道-二环路南段),简称Z7路,起点位于规划经 | 一、施工期:1、废气:采取围挡、洒水降尘措施,施工扬尘不会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造成过大影响。2.废水:生活废水依托依托附近居民现有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淀池处理,回用于项目施工降尘,不外排。3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产生噪声施工作业,并做到文明施工、围挡等措施,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可以减至人们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和剩余土石方,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统一处理。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景观保护措施:施工期的路基开挖、设施摆放、材料堆放等均严重破坏征地范围内的原有地貌,形成与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反差极大、不相容的裸地景观,从而对人群的视觉产生极大冲击。待道路主体工程和附属配套设施及绿化美化完成, 将逐步恢复施工期间所造成的景观破坏。(2)工程占地保护措施: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改变土地利用性质,植被覆盖率降低,路基取土开挖路堑,破坏地形、地貌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并破坏土壤结构和肥力;工程活动扰动了自然生态平衡,对沿线生物的生存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控制或减少对土地资源不必要的破坏。临时占地时间短,影响是短暂的,且占用仅为施工期, 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复垦、平整、恢复地面植被,以减轻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经过清理、整治,基本可恢复其原有功能,临时占地对土地利用功能的影响相对来讲是较小的。待施工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迹地恢复物种要求为本地物种,不引进外来物种。(3)防止水土流失措施:采取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沿线设置临时围挡、及时清运弃土、对料场进行覆盖、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等措施,使水土流失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力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施工。 二、营运期: 1、废气:营 (略) 容环卫部门所设自动化洒水清扫车对路面洒水、清扫、吸尘等措施,并加强管理道路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采取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等措施,保持路面清洁,降雨产生的路面废水对地表水影响很小。3、噪声:采取置限速、禁笛、加强管理等措施等措施可以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不设置路政服务设施,道路养护、维修,坡面维护产生的垃圾收集后送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过往车辆、人群丢弃的垃圾及车辆洒落物和道路维修过程产生的垃圾产生量不大,在人行道每隔50米设置垃圾桶一个进行收集, (略) 政清洁人员定期进行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营运期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影响当地环境。5、其他部门意见:(1)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江发改投资【2021】270号)文件;(2)中江县自然资源局(江自然资规【2021】18号)文件。(3)中江县自然资源局(江自然资审【2022】4号城区)文件。 |
2 | (略) | 中江县仓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中江县仓山镇 | (略) | 该项目位于中江县仓山镇(原污水处理厂西侧扩建)建设一座0.5 万 m3/d 污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项目总投资10300万元,环保估算投资为239万元。建设内容为:污水厂内工程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 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线及巴氏计量渠、污泥脱水间、储泥池、机修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加药间等。同时配套新建排水管道长度约 15km(DN150-DN600污水管道约10.5km, 新建 DN600-DN1000 雨水管道约 4.5km)。污水厂采用工艺为“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改良 AAO+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线消毒渠”的处理工艺。污水厂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项目尾水通过排污管网与现状排污管网碰管后依托现状排污口排放,尾水排放水体为仓山河。 | 一、施工期:1、废气:扬尘采取围挡、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2、废水: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经依托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3、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汽车鸣笛,设备减震等措施,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4、固废: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统一处理。5生态保护:采取控制作业平台、控制施工废弃物、避开雨季施工、施工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等措施,减少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水:项目所产生废水(脱水滤液、生物除臭系统废弃滤液、设备冲洗废水、生活废水)均返回系统处理,不外排。2、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系统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的限值后排放。3、噪声: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设备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栅渣、沉砂池砂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污泥采用封闭式车辆,送至具备处理该淤泥的单位处理;在线监测液、化验室废液及废化学试剂、废矿物油等,分类收集、暂存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5、其他部门意见:(1)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2206-*-04-01-*】FGQB-0195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