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塘厦镇大坪社区规划三路、规划一路、林坪路和泗黎中路 |
建设单位 | (略) 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 (略) 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进行建设, (略) 塘厦镇规划三路(点①东经114°1′18.611″,北纬22°46′9.678″-点②东经114°1′35.640″,北纬22°46′22.371″?;点②东经114°1′35.640″,北纬22°46′22.371″?-点③东经114°1′32.873″,北纬22°46′37.241″)、规划一路(点③东经114°1′32.873″,北纬22°46′37.241″-点④东经114°1′37.542″,北纬22°46′53.506″)、林坪路(点④东经114°1′37.542″,北纬22°46′53.506″-点⑤东经114°1′47.473″,北纬22°46′52.695″)、泗黎中路(点⑤东经114°1′47.473″,北纬22°46′52.695″-点⑥东经114°1′48.627″,北纬22°46′59.455″;点⑥东经114°1′48.627″,北纬22°46′59.455″-点⑦东经114°2′3.787″,北纬22°47′13.620″)。项目总投资13119.52万元,本次评价的新建排水箱涵临时占地面积为4.53hm2,均为临时用地;箱涵全线为单孔箱涵,尺寸为2.5m×2.2m~4.0m×3.5m,埋深4~8m,全长约3.04公里。 节点①~节点②:起端沿规划三路敷设,箱涵规格2.5m×2.2m,埋深4~6m,长度约860m。 节点②~节点③:沿规划地块外敷设,箱涵规格2.5m×2.2m,埋深4~5m,长度约450m。 节点③~节点④:沿规划一路(现状富民路)敷设,箱涵规格3.0m×2.5m,埋深4~5m,长度约536m。 节点④~节点⑤:中段沿林坪路敷设,箱涵规格3.5m×3.0m,埋深5~8m,长度约359m。 节点⑤~节点⑦:末端沿泗黎中路敷设,排入虾公岩旧溢洪渠,箱涵规格4.0m×3.0m~4.0m×3.5m,埋深5~8m,长度约839m。 塘厦镇大坪地块新建排水箱涵工程是一项集防洪、排涝等综合利用效益为一体的水利工程。 本工程服务范围内部分区域的现状地表径流最终排入大坪水,而大坪水最终汇入虾公岩水库。大坪水整治后,可降低下游对大坪水暗涵段的水位顶托,提高项目范围附近林坪路周边地块现状排水安全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①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②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及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③运输车辆在途经居民区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④除抢修和抢险工程外,施工作业限制在昼间进行、避免多台设备同时施工。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等作业,需要延长作业时间、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公告附近居民,取得周围居民的谅解。 ⑤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①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大面积扬尘;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②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③施工临时中转土方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覆盖。 ④施工现场应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根据文明施工管理的要点: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并设置洒水降尘设施,施工期间连续洒水。 ⑤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⑥合理安排工期,对未开工或临时停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⑦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维护检修。 ⑧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沥青及粘层油,确保沥青完全凝固。 (3)施工期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①对于施工废水中的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建议在施工现场较低洼出设置临时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用于施工作业用水和洒水防止扬尘用水。另外,施工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等)不准堆放在(虾公岩)水库、水潭和河流附近,材料堆放应设环形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土,同时要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严禁将施工中的废水、废料直接排入附近(虾公岩)水体。 ②排水箱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施工现场不设置生活场所。施工人员利用工程周边民房的现有污水配套设施,来处理生活污水。 ③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建设临时过滤设施及导流沟,避免暴雨冲刷导致污水淤堵横流,雨季减少开挖作业施工时间。 ④距离虾公岩水库较近的施工点着重加固临时过滤设施及加宽导流沟,杜绝施工废水的跑、冒、滴、漏现象,该施工点雨季停止开工。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括:①通过土石方平衡尽量减少临时中转土方。 ②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及时覆盖,经回填处置或弃于弃土场。 ③建筑垃圾,统一移交城管物资回收部门。 ④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包括:①减少临时占地 ②绿化和植被恢复 ③水土保持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在运营期,防洪排涝工程的作用为帮助输送雨水到尚有容量的虾公岩水库,避免形成洪水泛滥,对周边地下集水、导流设施造成破坏性冲击,期间不会发生生态破坏行为。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生态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01-2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项目概况描述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