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片区污水一体化处理站及肖河水质提标处理站共3座污水处理站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0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污水 (略) 理站及肖河水 (略) 理站共3 (略) 理站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GYZC(略)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略) 污水 (略) 理站及肖河水 (略) 理站共3 (略) 理站资产转让标的在我 (略)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6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二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1月16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略)元(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上午10: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二部 0731-(略)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 (略) )、http://**(长沙公共 (略) )
长沙联 (略)
2025年1月3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污水 (略) 理站及肖河水 (略) 理站共3 (略) 理站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G2025SWZC0001 | |||||
挂牌价格 | 129.(略)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1月3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年1月16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 (略) | ||||
住所 (地址) | 长沙高 (略) 岳麓西大道2450号环创园B1栋1501号房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略)323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地产开发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略)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潘东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 (略) 污水 (略) 理系统工程临 (略) 理站及肖河水 (略) 理设施工程 (略) 理 (略) 置方案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号 | 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议纪要[2024]第23次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
(详见附件)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5年1月16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略)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不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 (略) 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次转让标的为一 (略) 理站相关设备,其实际使用性能、瑕疵、重量、质量、规格、长度、数量等以实际现状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标的资产成交后,资产交接过程中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受让方或委托装卸设备操作人员需持证操作,按照转让方作业要求开展工作,受让方委派到标的物存放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转让方委派到现场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受让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在标的移交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责任及赔偿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属于标的指定存放范围内的物品受让方不得取走、损毁,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标的吊装、运输等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非拍设备或物品损毁及人身伤害等全部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并且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5.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数量、重量等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物实物现状、价值、数量、重量、瑕疵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并依据对标的物的充分了解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6.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7.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的保管责任,同时开始计算移交时间,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及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付清后起30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清运出场,否则转让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并视为受让方违约。若延期,转让方收取场地占用租金为成交价款的5‰/天。 8.本次转让价格包含由转让方开具发票的增值税(13%税率),不包含其他第三人支付的税、费。 9.项目成交后, (略) 和长沙联交所所需要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万恬恬 | 电话 | 0731—(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