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巴楚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项目法人代表为耿德一,招标人为巴楚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地区巴楚县;2.项目规模:该项目为小(1)型项目,涉及实施盐碱地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工程*亩,建设内容包括田间土地平整、高效节水工程,配套防渗渠、排碱渠等灌排系统、实施暗管排水、打排水井等,新植农田防护林、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改良剂和绿肥工程等;盐碱耕地改造提升工程*亩,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实施土壤改良工程,推广抗盐品种等;3.招标内容与范围:工期要求:20天(日历日);标段合同估算价:*元;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对本项目进行勘察、测量、设计及本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其他配套服务;成果包含: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勘界报告、组件报批及项目其他相关附件等,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并获取批复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及以上,须附按月打印的个人社保缴纳明细,包含单位缴纳金额和个人缴纳金额);3.投标其他条件:以喀什地区公共 (略) 发布的“招标公告”栏中的投标其他条件为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1日至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0:3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监督部门: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巴楚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吴洋;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胜工程 (略) ;联系人:卓小璐:电话:*;监督部门: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