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 (略) (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换热器生产迁建项目 | (略) (略) (略) 6号 | 爱赫德换热系统(无锡)有限公司 | (略) (略) | 爱赫德换热系统(无锡)有限公司原名无锡爱 (略) ,现厂 (略) (略) (略) 27号,企业拟搬迁至租赁的无锡 (略) (略) (略) (略) 6号的厂房(建筑面积#㎡),扩大换热器产能,采用改性醇真空密闭清洗工艺替代原有的三氯#烯清洗工艺,配套建设研发实验室,项目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铝制板翅式换热器3000吨。 | 1、废水部分:(1)该项目冷却水、测试用水、气密性检测用水等须循环使用,不得外排;(2)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略) 理达到接管 (略) (略) ,并送无锡 (略) (略) 理。 2、废气部分:(1)该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必须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真空钎焊产生的非#烷总烃及氟化物、改性醇真空密闭清洗产生的非#烷总烃、焊接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塑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2)该项目须确保各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3)该项目须对食堂油烟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 中的小型餐饮企业标准;(4)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因此在该项目厂界周围5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点。 3、噪声部分:该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应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部并合 (略) ,并须对生产车间及各噪声源采取有效防噪措施,确保该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振动部分:该项目须对冲床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确保该项目振动达到《 (略) 域环境振动标准》(#)“工 (略) ”标准。 5、固废部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 (略) 置。(1)该项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 (略) 置;(2)该项目餐厨废弃物应委 (略)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略) 理;(3)一般固废金属废料、收集粉尘、焊渣、废布袋、废塑粉、废滤袋等应收集后综合利用;(4)该项目产生的金属废料(沾染乳化液)、废冲压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清洗废液、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液压油、镁渣、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厂内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设置,并且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交换批准手续。 | 0510-# *@*q.com |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